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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试点中小微企业服务券 按不超过合同金额50%补贴
2017年03月28日 14:43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张建军 字号

内容摘要:本报讯记者张建军从广东省经信委获悉:广东省将在广州、肇庆、汕头、佛山市南海区、珠海高新区、兴宁市6个省级小微“双创”城市试点中小微企业服务券。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是中小微企业用于购买国家、省和试点市、县(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国家、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服务的财政补助凭证。根据广东《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试点工作的通知》, 4月 10日前各试点地区制定服务券试点方案, 6月 30日前完成服务券的发放。

关键词:广东省;企业服务券;小微;珠海高新区;服务示范平台;服务券试点;中小企业;佛山市;财政补助;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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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日报讯 记者张建军从广东省经信委获悉:广东省将在广州、肇庆、汕头、佛山市南海区、珠海高新区、兴宁市6个省级小微“双创”城市试点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国家级小微“双创”城市示范江门市以自筹资金的形式同步开展试点。

  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是中小微企业用于购买国家、省和试点市、县(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国家、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服务的财政补助凭证。持服务券的企业事前申请登记备案,使用过程进行记录,事后将获得补助。中小微企业在一年内申请领取服务券总额度可达2万元。此外,每个服务合同可使用服务券的金额按不超过合同(发票)金额的50%核定补贴。

  根据广东《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试点工作的通知》,4月10日前各试点地区制定服务券试点方案,6月30日前完成服务券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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