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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2014年09月23日 00: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4.组委会将根据校内组织宣传工作情况,评出10所高校获得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关键词:中国大学生;寻访;报名;共青团中央;报名条件

作者简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

  媒体支持:新浪微博、腾讯微视、微信

  二、活动时间

  2014年9月至2015年1月

  三、活动主题

  “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青年自强·圆梦中国

  四、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在活动报名截止前,本人事迹在本校的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五、活动安排

  1.时间:2014年9月18日至2014年11月21日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均可登录活动官方网站(http://star.xiaomei.cc/)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24时。

  2.注意事项:

  报名截止前,报名者均可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在新浪微博、腾讯微信发布自己的报名主页链接并进行相关的展示和宣传,接受公众监督,争取周围同学、老师及网友转发。

  报名者要尽量争取本校校媒的支持,借助其文字、图片、视频及新媒体各种渠道进行传播自己的自强事迹,以获得更多转发支持。新媒体传播方式,不限于新浪微博、腾讯微信,可以通过腾讯微博、人人网等平台进行传播,并将传播结果在截止日前整理,以长微博或者链接方式,通过新浪微博集中发布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本校团委官方微博。

  鼓励各高校团委通过报名平台,举办校内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广泛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等主题分享活动,选出最具代表性同学。

  新浪微博、腾讯微信为主要传播平台,转发量与点赞量均作为考核标准之一;其他新媒体渠道为个人宣传渠道,不限数量,在提交传播汇总时,作为考核加分项。

  六、具体奖励办法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万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受邀参加颁奖仪式;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4.组委会将根据校内组织宣传工作情况,评出10所高校获得2014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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