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19日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统筹,不会“稀释”现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池,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水平也不会降低。
关键词:机关事业单位;改革;财务;财政;养老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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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收现付制度下无需筹措巨额资金 短期财务安排不成问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19日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统筹,不会“稀释”现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池,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待遇水平也不会降低。
在当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情况举行的发布会上,胡晓义还表示,在目前现收现付、部分积累,即代际赡养的养老保险基本制度模式下,改革不需财政同时筹措两笔巨额资金,而是可以做财务上的转化。
承 诺 改革后待遇水平不降低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养老保险“并轨”后,是否会“稀释”现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资金池,胡晓义再次明确表示“不会”。
根据《决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根据人社部的数据,截至2014年年底,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口3.4亿,基金规模超过3万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后,将建立一个新的“资金池”。
胡晓义表示,做出这一设计原因有两个: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供款渠道主要是财政资金的供给,所以各级财政还是要负重要责任;二是机关事业单位的扶养比(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的比例)比企业高。统计显示,目前企业的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比例关系大致是3:1,而事业单位大概是2.5:1,机关更低大概是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