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省直机关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处、各市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处(科) :为了全面了解2015年全省市(州) 、县党校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的情况,掌握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建设和发展的现状,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
关键词:湖南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年报;工作;年报工作;全省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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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处、各市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处(科):
为了全面了解2015年全省市(州)、县党校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的情况,掌握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建设和发展的现状,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根据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校(院)领导的要求,开展2015年度的年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好每个数据(部分内容已更新修改,请从工作处网页上下载)。
2、各单位在填写年报统计表格的同时,将本校一年来在教学科研咨询、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和基本建设等方面,与上年度情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动、采取的重要举措、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用文字综述的形式一同报送。
3、各市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处必须有专人负责年报工作,具体负责本地区各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校年报工作的通知、培训、收集工作,并对每所党校、行政学校上报的报表逐一进行审核,确保每项数据准确无误。
4、上报时间最迟不超过2016年3月20日,请各市州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处负责年报工作的同志,按时把本市州所属党校的年报表上报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工作处。电子邮箱:1418395225@qq.com 5、年报工作中如有问题,请找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处彭敏同志询问,电话:0731-82856189(办)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工作处
201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