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经济;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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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讯 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是党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源泉,是党在社会群众中贯彻落实方针、路线、政策的重要桥梁和主要阵地。党的基层组织承载着团结党员干部和最基层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使命。近年来,黎平县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侗都黎平新未来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一、强基固本,压实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责任。一是从严压实党建责任。建立了县委常委、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部门党组、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五项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下发了《中共黎平县委、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支部抓脱贫攻坚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试行)》,确定县委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责任清单14条和任务清单19条,对乡镇(街道)党(工)委明确10条责任清单和15条任务清单,对村(社区)党支部抓脱贫攻坚责任10条责任清单和10条任务清单。挂牌成立了 “黎平县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指挥部”,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作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领导班子调整配备、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压实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二是持续开展后进党组织评估转化。在完成2017年15个后进村(社区)党组织和26个机关、事业、学校、国有企业等领域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的基础上,2018年按照“党组织带头人、党员队伍、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评价”等八项指标,开展不低于10%的比例持续开展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三是持续强化经费保障。建立健全村干部待遇激励保障约束机制,严格落实村干部享受副科级经济待遇政策,目前已兑现10名村级党组织书记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为切实增强村(社区)干部岗位吸引力,激发村(社区)班子活力,进一步提高广大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村(社区)干部在脱贫攻坚、同步小康进程中的积极作用,黎平县以村(社区)干部“在岗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离任有生活保障”为原则,认真落实村(社区)干部“一定三有”(定权责立规范,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建立村(社区)干部稳定的收入保障制度和规范的政治激励机制,实现村干部经济政治待遇与职责义务相统一,保障村干部切身利益,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和活力。按照村(社区)干部所任职务确定工作报酬,村级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主任、村(社区)文书“三大员”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800元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0元标准,村(社区)监委主任每人每月按1600元标准发放,其它享受财政补贴专职村干部由原来每人每月1200元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00元标准。村(社区)民小组长由原来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标准,鼓励村(社区)干部兼任村(社区)民小组长。实行村(社区)干部绩效报酬,按照基本报酬占70%,绩效报酬占30%,由乡镇(街道)按照目标绩效考核方案兑现发放。
二、提升组织力量,强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设计标准化方案。下发了《黎平县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升组织力实施方案》,从“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组织体系设置规范化、班子队伍建设规范化、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化、工作职能职责规范化、活动场所建设规范化、基本工作保障规范化、档案分类管理规范化”8个方面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明确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至2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各级党(工)委(党组)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年内至少为基层党员讲1次党课,班子成员年内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每月固定1天,原则上确定每月10日为主题党日时间,每次确定不同主题,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活动记录要规范。对国有企业、计生卫生系统和教育系统党组织体系设置作出明确规定和建设标准。二是推进村级活动场所阵地建设。按照《2017年度出列贫困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推进方案》要求,2016年11个出列贫困村中,已启动新建的有2个,已启动维修的有1个;2018年108个拟出列贫困村中,已启动新建的有7个,已启动改扩建的有7个,已启动维修的有2个;2019年71个拟出列贫困村中,已启动新建的有0个,已启动改扩建的有2个,已启动维修的有1个。按照村(社区)活动场所达到“十有”创建标准,预计在2018年底前完成311个村(社区)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配齐广播设备、指纹考核机、会议室电子显示屏等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