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日,国务院印发粤津闽自由贸易区总体方案,三大自贸区正式挂牌。包括上海自贸区在内的四大自贸区,成为服务国家战略的排头兵。上海自贸区的10项税收创新举措,税务总局深度评估后写入了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
关键词:税收;上海;创新;推广;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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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印发粤津闽自由贸易区总体方案,三大自贸区正式挂牌。包括上海自贸区在内的四大自贸区,成为服务国家战略的排头兵。
自贸区是制度创新高地,不是政策洼地。没有了特殊的“税收优惠”,税务部门如何通过制度创新,吸引企业来进行贸易投资?而这些生长在“试验田”里的税收改革举措,又能否复制推广到全国?
上海自贸区10项税收创新举措,已在全国推广
4月24日,在上海自贸区综合服务大厅工商窗口,一家企业办理完注册登记后,在拿到营业执照的同时,还拿到了税务登记证。企业的办事人员感到很惊奇:“不用去税务窗口,也没有提交申请材料,就能办好税务登记证?这真是太便利了。”
过去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要先交材料、递申请,然后再接受税务部门审核。而“网上自动赋码”在全国首创税务登记“免审核”,税务机关根据工商、质监等部门提供的信息,由系统自动赋予税务登记号码,同时生成税务登记证,企业开业登记与税务登记一窗办结。
上海自贸区试点一年半以来,已经出台了10项税收便利化创新举措。除了“网上自动赋码”,还包括电子发票网上应用、网上自主办税、网上审批备案、纳税信用网上评价等。目前,已有267项涉税事项在自贸区内实现了通办,通办率达到99.3%;有97项纳税人常用涉税事项实现了网上自主办理。网上信用评价也已经开展。
“上海自贸区的10项税收创新举措,税务总局深度评估后写入了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饶立新表示,其中有7条作为“规定动作”已向全国推广,还有3条是作为升级规范,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来落实。同时,这10项创新举措今年要全部覆盖新三大自贸区。
四大自贸区还将试验10项创新举措
“今年,税务总局还将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推出新的10项创新措施,待取得成熟经验后,再向全国复制推广。”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新10项措施包括国地办税一窗化、缴税方式多元化、出口退税无纸化、税银征信互动化、风险提示国别化等。
“新推出的10项举措,多以税收便利化为出发点,既关系到税务机关内部的整合,又涉及与其他部门的融合,改革的意味更浓、分量更重了。”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认为。
比如,实行国地税部门一个窗口办税,这在上海自贸区比较容易,因为上海国税、地税是合署办公。而对于新的三个自贸区来说,就面临着合并办税方便纳税人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对全国国地税部门加强合作、建立现代税收制度将具有示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