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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复制与可推广的自贸区法制 ---第三届中国自贸区法治论坛在上海召开
2016年09月26日 16:3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张帆 查建国 字号
2016年09月26日 16:3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张帆 查建国
关键词:查建国;法治;教授;金融;上海市法学会;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开放;记者;复制

内容摘要:9月 22日由上海市法学会、上海财经大学主办,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中国自贸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共同承办的“第三届中国自贸区法治论坛——可复制与可推广的自贸区法制”在沪召开。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是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总体方案》)中规定的五项“主要任务和措施”之一,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改革中的核心。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龚柏华认为,“法律沉默”是上海等自贸区下一步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中,都会涉及的问题。14、复旦大学上海自贸区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龚柏华教授(本网记者查建国/摄).

关键词:查建国;法治;教授;金融;上海市法学会;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开放;记者;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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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中国自贸区法治论坛——可复制与可推广的自贸区法制”会议现场(本网记者 查建国/摄)

    9月22日由上海市法学会、上海财经大学主办,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中国自贸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共同承办的“第三届中国自贸区法治论坛——可复制与可推广的自贸区法制”在沪召开。

  上海财经大学校长樊丽明教授、上海市人大法工委主任丁伟教授、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出席会议并致辞。开幕式由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基雄主持。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上海市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会会长郑少华教授作总结发言。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教授,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蔡镇顺主持第一第二单元的研讨。

  施基雄主持时提到,自贸试验区刚刚经历第二次扩围,这是论坛的重要背景。本次论坛,除本市的专家学者之外,还有来自6个试点省市的法学专家与会,说明论坛影响范围进一步拓展,体现了“海纳百川”的精神。

  樊丽明指出,自贸试验区经历了2014年的第一次扩围,G20峰会前又进行了第二次扩围,本论坛在扩围基础上进行有益探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自贸试验区建设给上海财经大学带来了新机遇,上海财经大学组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对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条例、负面清单和评估等作出了贡献对学校的科研和教学有着深刻的影响。

  来自上海市人大、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法学会、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福建省委党校以及津闽粤浙辽法学会等单位,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百余位专家学者与会,从理论上为自贸区把脉,在实践上为自贸区谋策。

  与会学者们认为,法律服务市场是经济法治重要的支撑之一。上海、广东等自贸区应当回应当下全面深化改革与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立足中国法治现状,在吸收国外自贸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中国自贸区争议解决机制,力争将中国自贸区建设成为真正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为中国自贸区的国际化和法制化进程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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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张帆 查建国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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