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5年,福田被文化部确定为全国12个“改革发展调研联系点”之一,为全国文化改革发展各类专项工作和基层区域文化建设提供样本和案例,同时也加快了福田高品质国际化“文化强区”的建设步伐。
关键词:福田;文化;福田区;文化改革;公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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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文化,福田表达。2013年11月,福田区作为广东省的唯一代表,获得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近3年来,福田区以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大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实现辖区居民基本文化权利,取得了“1+1+N”系列文件、文化议事会等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的改革成果,初步建成了“特色明显、理念先进、标准领先、供给丰富、服务高效”的福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前,福田高分通过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系列考核,总体验收评分将于近期揭晓。
“1+1+N”文件:
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
2013年,福田区在获得示范区创建资格的同时,选取“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研究”作为创建研究课题,通过制度设计和政策导向,促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建设。
2015年7月,福田审议通过公共文化社会建设“1+1+N”系列文件。其中,两个“1”分别指《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福田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N”指公共文化若干领域的具体实施办法,包括《福田区扶持非国有博物馆暂行办法》《福田区公益文化活动采购配送暂行办法》《福田区高雅艺术推广低票价惠民工程暂行办法》《福田区文艺精品创作扶持暂行办法》《福田区群众文化团队扶持暂行办法》《福田区引进世界冠军和文化名人暂行办法》《福田区扶持现代戏剧发展暂行办法》《福田区公益广告资助暂行办法》《福田区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
“1+1+N”系列文件的出台,为社会力量参与福田区公共文化建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自2012年设立资金以来,福田扶持各类文体事业公益项目331个,实际资助金额约2.1亿元,撬动社会资金约1亿元,吸引社会力量和资源成功举办了一大批品牌活动及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如国际标准舞世界公开赛、深圳国际打击乐文化节、深圳·福田当代戏剧双年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