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7月12日,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闹剧”宣告落幕。这个颇具争议的临时仲裁庭也就此退场,在国际法史上留下一段不光彩的印迹。反观南海仲裁案仲裁庭,首席仲裁员和仲裁员由指定和协商产生。
关键词:仲裁;南海;菲律宾;国际海洋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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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7月17日电 7月12日,菲律宾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闹剧”宣告落幕。这个颇具争议的临时仲裁庭也就此退场,在国际法史上留下一段不光彩的印迹。
在菲律宾阿基诺三世政府违反中菲共识、违反国际法,单方面强行推动的这起仲裁案中,临时仲裁庭扮演了恶劣而荒唐的角色。这个临时仲裁庭的一系列操作漏洞百出,几无公正权威可言。记者通过采访调查,从机构组建、运行程序、人员构成、实体裁决等方面,揭示其假借“仲裁”之名违反国际法之实的本质。
非法无效的草台班子
所谓南海仲裁案裁决公布后,众多媒体尤其是西方媒体纷纷以“联合国背景的仲裁庭作出裁决”、“常设仲裁庭作出裁决”等发布消息。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是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在海牙组建,属于因案而设、案终而撤的临时班子,绝不是“国际法庭”。临时仲裁庭与同样位于海牙的国际法院没有任何关系。
临时仲裁庭与位于德国汉堡的国际海洋法法庭没有直接关系。唯一沾得上边的是,根据《公约》附件七的要求,如果当事方没有指定仲裁员,则由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在本案中为日本籍前庭长柳井俊二)代为指定。临时仲裁庭与常设仲裁法院也没有直接关系。略微有关的是,常设仲裁法庭为本案仲裁庭提供秘书服务,并将位于海牙的和平宫租借给仲裁庭作为庭审场所。
可见,本案临时仲裁庭,并不是常设仲裁机构,也不是国际海洋法领域的权威司法机构。联合国官方微博13日也发布声明称,常设仲裁法院与联合国没有任何关系。“这个仲裁庭完全是一个临时机构,它和其他国际权威司法机构没有任何正式关系。”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副院长孔令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