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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资委:央企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不得减持
2015年07月09日 09:34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字号
2015年07月09日 09:34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关键词:国资委;异常波动;股市;中央企业;上市公司股票

内容摘要:中国国务院国资委8日发布通知,要求各有关中央企业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不得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

关键词:国资委;异常波动;股市;中央企业;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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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7月8日电 中国国务院国资委8日发布通知,要求各有关中央企业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不得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

  通知说,近期境内证券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国资委高度重视,为维护市场稳定,营造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国资委要求各有关中央企业应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作负责任的股东,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不得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

  通知说,国资委支持中央企业增持股价偏离其价值的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努力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国资委将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深化改革,加快企业重组整合步伐,提高市场化资源配置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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