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校 >> 要闻
五问创新创业教育:休学创业后复学困难咋办
2015年05月14日 15:50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张航 字号

内容摘要: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公布“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聘请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形成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关键词:创新创业;休学;大学生;大学生创业;高校

作者简介:

  国办发布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

  允许大学生休学创新创业

 

  北京晚报讯(记者张航)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公布“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实施弹性学制,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聘请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形成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意见指出,近年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不断加强,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存在一些地方和高校重视不够、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滞后、与实践脱节等问题。意见提出,从今年起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2017年取得重要进展,实现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预期目标;到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意见提出了主要任务和措施:在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方面,要根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调整专业课程设置,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选修课,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在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方面,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弹性学制,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在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方面,要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并制定兼职教师管理规范,形成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意见还提出,要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整合发展财政和社会资金,支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时晓莉)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