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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局连敲两融风控警钟 第五张黄牌花落中信证券
2014年04月16日 10:5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又一家券商收到监管层发出的两融“黄牌”。针对以上三种违规行为,深圳证监局责令中信证券对上述问题予以整改,并于2014年5月31日前向深圳证监局提交整改完成情况报告,深圳证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关键词:证监局;证券;黄牌;警钟;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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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家券商收到监管层发出的两融“黄牌”。

  4月14日,深圳证监局网站挂出了一则对中信证券(600030.SH)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这是继海通证券(600837.SH)、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微博](600999.SH)和安信证券之后,第5家因两融违规行为而受到监管层处罚的券商。

  在业内看来,监管层接连派发两融罚单,给高速发展的两融业务的发展敲了风控警钟。

  “中信、海通等5家券商都被处以行政处罚,这说明监管层对这种违规行为是不能容忍的。”一家两融余额排在前十名的券商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这就像是一面镜子,警示券商在两融业务必须操作规范。

  中信领第五张“黄牌”

  深圳证监局指出,2013年10月,证监会[微博]机构监管部组织对中信证券融资类业务和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进行检查时,发现中信证券存在三种违规行为。

  一是为多名不符合开户条件的客户开立信用账户,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二是允许多名客户在融资或融券期限达到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后展期,违反《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除两融业务违规外,中信证券在代销金融产品方面亦存在违规行为。

  深圳证监局表示,中信证券对代销金融产品的适当性管理不到位,缺乏对营销短信的统一管理,个别证券营业部发送的部分营销短信夸大宣传,违反了《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

  针对以上三种违规行为,深圳证监局责令中信证券对上述问题予以整改,并于2014年5月31日前向深圳证监局提交整改完成情况报告,深圳证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中信证券并非首家因两融违规收到监管层罚单的券商。3月31日至4月3日期间,海通、国信、招商和安信这四家券商就相继收到监管层发出的两融“黄牌”。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这五家券商收到监管层的行政处罚,均源于2013年10月监管层对两融业务检查时,发现存在违规行为。

  根据监管层披露的违规情况看,国信证券和招商证券的违规情节较轻,只有一条违规行为,即允许多名客户在融资或融券期限达到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后展期。

  海通证券存在四条违规行为,涉及的客户数量亦较大。例如为530名客户逾期融资或融券合约办理展期、为106名在证券公司交易不足6个月时限的客户开立融资融券账户。

  安信证券在融资融券业务亦存在上述两种违规行为。但除此以外,其在代销金融产品业务也存在违规操作。

  深圳证监局指出,安信证券转委托上海至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承担了4只信托产品的销售,违反了《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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