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作为主要研究人们的消费活动规律的消费经济学对于制度是如何影响消费的这一问题,几乎没有作专门、系统的研究。如制度结构中缩小消费者的消费集的制度、消费支出中的公有产权和商品中过高的交易费用以及交易中过高的交易费用等会使消费者的商品组合难以通过交易达到较高的效用的商品组合上,从而使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的作用弱化,进而损害经济效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对不少公款消费的制度进行了改革,不管这些改革的形式如何多样和特殊,其共同的实质是进一步明晰公款消费的产权制度。包含制度和交易费用的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理论的现实意义在于,它告诉我们,要提高消费者的消费效率并进而改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的机制的话,减少对商品房购买的限制、进一步明晰公款消费的权责规则和通过制度创新。
关键词:公车;制度;效用;货币;使用;公款消费;交易费用;私有产权;出行;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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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主要研究人们的消费活动规律的消费经济学对于制度是如何影响消费的这一问题,几乎没有作专门、系统的研究。作为消费经济学的理论基础的西方经济学的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理论,其理论的假设前提过于抽象和脱离实际。将制度视为既定就是其抽象的假设前提中重要的组成内容。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在一个交易费用大于零的现实世界,不同的制度必然会对人们的行为和经济绩效产生不同的影响。这种影响自然也包括对人们的消费行为和消费绩效的影响。如制度结构中缩小消费者的消费集的制度、消费支出中的公有产权和商品中过高的交易费用以及交易中过高的交易费用等会使消费者的商品组合难以通过交易达到较高的效用的商品组合上,从而使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的作用弱化,进而损害经济效率。
以消费支出中的产权安排为例,明确界定和清晰的产权就是该理论暗含的一个重要的假设前提。所谓明确的和清晰界定的产权,就是在产权主体明确的情况下,一项资产在其运行过程中能够做到主体拥有的权责利的高度一致。一般认为,私有产权不仅主体明确而且大体能够使其拥有的资产在运行过程中做到权责利的高度一致,因而是相对明确的和清晰的。而共有(或公有)产权则难以做到主体明确和其资产在运行过程中使主体拥有的权责利高度一致,因而是不明确的和不清晰的。
在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理论中所说的“产权”是与消费者消费的货币支出来源相关的。即是说,消费者用于商品购买的货币是谁的。这里显然存在不同的产权安排,如私有产权和公有产权。在西方经济学的消费者行为理论中暗含的产权安排显然是私有产权,即是说,消费者用于消费的货币是自己的。根据新制度经济学家的观点,明确界定和相对清晰的私有产权的所有者会追求其资产的最有效利用,也会尽量规避资产的可能的损失。这就是说,消费者乱用和滥用自己的货币(即行使货币的使用权),受到损失的是他自己(即承担责任的是消费者自己)。反过来。如果消费者小心谨慎地使用自己的货币,得到的利完全由他自己得到,没有任何其他人可以分享。这就是说,消费者一定会斤斤计较自己货币的使用,以努力追求自己的效用最大化。
但是,如果消费者用于消费的货币不是自己的,而是公家的,即公有产权,消费者还会像使用自己的货币一样节约使用吗?恐怕不会。因为,公家的钱不用它,消费者也得不到它。用它可以给自己带来效用和满足,而所用的钱却不是自己私人口袋里的。即是说,使用公款的权和得到的利集中于公款使用者身上,而责却不是公款使用者承担。反过来,如果有权使用公款的人不使用公款(即不行使权),他也得不到多少好处(即节约的钱他得不到)。在这里,权责利是很不一致的。这意味着,“不用白不用”必然成为这些能够有机会和条件使用公款消费的人的一般心理和现实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对不少公款消费的制度进行了改革,不管这些改革的形式如何多样和特殊,其共同的实质是进一步明晰公款消费的产权制度。如公车制度改革中推行的货币化改革模式(即不再提供公车,而是提供有限的货币化补贴发到个人头上),就是从过去权责不清转变为相对清晰的一种较好的改革方案。还有如公费医疗制度改革中,从过去国家全部承担公职人员的医疗费到国家和个人各付一部分再到国家将医疗补贴发放到个人头上,由个人自己决定医药费的使用,也是将模糊的公有产权改为主体明确、权责一致的私有产权的典型例子。
将模糊的公有产权改为清晰的私有产权,其消费效率会提高吗?可以用公车消费的两种不同制度下的消费效率的差异来进一步说明。假设图1中的横坐标(X)现在表示的是用车出行(改革前是公车出行国家付费、改革后可能是用私家车出行但得到国家的有限的货币化补贴)消费的数量,纵坐标(Y)表示的是消费者消费的其他各种商品。需要说明的是,在可以用公款消费的情况下,消费者用于消费的货币(M)实际上由两个部分构成,其一是自己的显性收入(用M1表示),如工资等;另一部分是隐性收入(用M2表示),如公款消费。在公车制度没有改革前,有权使用公车的人使用公车的费用是由公家出的,他不使用或少使用公车,也得不好处,因此,该消费者一定会对公车有较多的使用(公用或私用,一直会用到边际效用非常低的水平,因为其公车使用的价格对他来说近乎为零),如图中C点的商品组合,他的公车出行消费的数量是X1(这是该消费者用隐性收入M2消费的一个较大数量)。该消费者的显性收入(即M1)可以购买的其他消费品的数量是Y1,其效用水平是I1。

在实行公车货币化补贴改革后,该消费者得到的是一笔按月给付的收入,即将原来公车使用的隐性收入变成了消费者的显性收入。假设这笔费用完全相同(实际上,发给公职人员的货币化补贴肯定要低于公车使用的隐性费用。否则,公车货币化改革就没有了意义),这意味着消费者的预算线仍然是图中的AB线。
当该消费者得到货币补贴后,现在钱是消费者自己的钱了,如果他多用自己的车出行,需要多付费,不用或少用可以少付费,节约的钱可以买更多的其他商品。显而易见,在公车制度改革后,即公车使用的产权明确和清晰后,该消费者只会把钱花在必要的用车出行上,不必要的用车出行都会排除,这样,该消费者的寻求最优效用的行为会使他选择离E点更近的商品组合,如图中的D点的商品组合,即他会只购买X2的用车出行消费的数量(X2< X1),然后用节约的一部分△M2去购买更多的Y2,它大于Y1,从而实现比公车制度没有改革前更优的消费效率I2。
包含制度和交易费用的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理论的现实意义在于,它告诉我们,要提高消费者的消费效率并进而改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的机制的话,减少对商品房购买的限制、进一步明晰公款消费的权责规则和通过制度创新,降低包含在商品中的交易费用和人们交易中的交易费用是必由之路。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法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