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全国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的通知》要求,确保此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苏、粤、豫、湘、渝、青等省文物部门纷纷部署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制定和印发《河南省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实施方案》,对照全国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范围和重点内容,结合河南省文物安全实际情况,从文物安全责任制落实、文物管理机构队伍建设、文物安全案件突发事件处置、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方面进行细化,要求逐项逐处进行大排查。同时,要求结合安全大排查工作,围绕年度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消防讲座,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和文物盗掘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整改力度,使文物安全工作取得新成效。
关键词:消防;行动;检查;安全工作;部署;湖南省文物局;结合;整改;文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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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全国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的通知》要求,确保此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苏、粤、豫、湘、渝、青等省文物部门纷纷部署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
江苏:
江苏省文物局日前召开专题推进会,对全省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省文物局局长刘谨胜、副局长殷连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各设区市、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文物局(文广新局)分管局长和文物处长以及南京博物院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讨论了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全国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的通知》等文件,各地和有关单位交流了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殷连生对全省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工作任务进行布置,要求各级文物部门和相关单位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推进大排查行动,做到真查、真抓、真做、真报;同时,要把开展大排查行动同强化基础工作结合起来,同增强责任意识结合起来,同加强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同协调部门关系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全省文物安全工作水平。
刘谨胜对下一阶段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提出五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二是精心组织,细致安排,全面开展大排查行动;三是强化责任,履职尽责,进一步完善文物制度建设;四是严格执法,追责问责,加大文物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五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全省文物安全。 (苏 文)
广东:
日前,第二届广东省古迹保护协会论坛暨广东省文化遗产智慧安防与消防技术交流会在广州召开。广东省文物局局长龙家有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分析了全省文物安全工作形势和存在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并对正在组织开展的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与会代表分析了当前文物安全形势,探讨了新形势、新技术条件下安防、消防和防灾减灾的理论与实践,提出了文物博物馆单位采用物联网防范新技术开展“智慧安防与智慧消防”的必要性、可靠性和实施路径。本次交流会的主要内容有:邀请公安、消防、古建筑及文物保护专家授课,研究探讨现代科技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融合创新与实践经验;安排相关文博单位现场进行安防、消防数字设备模拟演示体验;组织各地文博单位主要负责人到安防消防工程优秀的文物保护单位实地参观学习等。
会议由广东省文物局指导,广东省古迹保护协会主办。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消防协会、广东省公共安全防范协会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广东省各地文物行政部门人员、文物保护单位及博物馆代表100余人参加了会议。(孙伟岭)
河南:
日前,河南省召开全省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部署会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物(文化)局、省直文博单位文物安全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河南省文物局局长陈爱兰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提出全省大排查行动时间安排、工作步骤和具体要求等。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成立由河南省文化厅厅长杨丽萍任组长、陈爱兰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二是细化行动方案。制定和印发《河南省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实施方案》,对照全国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范围和重点内容,结合河南省文物安全实际情况,从文物安全责任制落实、文物管理机构队伍建设、文物安全案件突发事件处置、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方面进行细化,要求逐项逐处进行大排查,做到不遮丑、不护短、不回避、不走过场。三是严格责任追责。在大排查行动实施过程中,河南省文物局成立9个大排查行动督查组,建立局领导牵头负责、各处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对全省文博单位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凡不按要求组织部署和没有按时完成大排查行动以及虚报、瞒报工作情况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通报市级人民政府严肃追责。 (郭子桦)
湖南:
湖南省文物局结合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夏季消防检查的工作安排,充分发挥“湖南省文物局、省公安厅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联合工作机制”以及“湖南省文物局、省公安消防总队文物消防安全管理联合工作机制”的作用,整合文物、公安、消防力量,与省公安厅、省公安消防总队联合开展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暨夏季文物消防检查行动(以下简称“检查行动”),并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
检查行动成立由湖南省文化厅厅长禹新荣任组长,省文化厅副厅长、文物局局长陈远平,省公安厅副厅长李介德,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潘一平任副组长,省文物局副局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与副总队长、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部长与副部长任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湖南省文物公安联合执法办公室和湖南省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职能。检查行动设立三个督导小组,对各地各单位文物安全排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督导。实施方案还明确,省文物局将不定期通报全省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约谈地方人民政府,并严肃追责。
日前,湖南省文物局执法督察处与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一起召开会议,开展业务学习,研讨检查行动的具体实施。下一步,湖南省文物局将按照国家文物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湖南实际情况,联合省公安厅、省公安消防总队,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深入各地随机督察工作落实情况。 (柴冰懿)
重庆:
明确目的。大排查要达到三个目的:强化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各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履行文物安全保护的主体责任,夯实文物部门的文物保护监督责任;对文物安全风险实行分类管理和重点监管;文物安全突出隐患全部整改,重大风险全部清除,文物安全体系更加健全。
明确对象。既重点做好5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8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727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又要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好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25908处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状况排查。排查的核心是文物安全责任逐级落实情况,重点是末端责任及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明确职责。成立全市文物安全大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协调市文化执法总队、市公安消防总队、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相关人员共同成立4个督查组,按职责有重点地指导并督察全市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推进情况。
明确效果。按照全国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的总体部署,明确全市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的三个阶段和要达到的阶段效果。
明确保障。市文物局细化大排查行动方案,分片区对文物部门、市级以上文物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隐患查找和整改的能力及责任落实的主动性。同时对全市文物安全大排查行动全程建立工作档案,作为责任倒查和追究的重要依据。 (渝 文)
青海:
日前,青海省文物局召开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部署会议,制定了《青海省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实施方案》。
此次全省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的范围和重点为:各级政府履行文物安全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建立协调机制情况;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情况;文物安全与执法督察队伍建设情况;文物安全能力建设情况;文物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改情况;文物安全设施设备情况。大排查行动从5月中旬开始,持续至8月底结束,共分为地方自查、整改落实、检查验收三个阶段。检查验收由青海省文物局牵头,与各市(州)责任人组成三个检查组,将采取交叉检查的形式,对各地各单位文物安全排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验收。
文物安全状况大排查行动将结合《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对文物安全、消防工作进行统一协调、部署。青海省文物局要求各市(州)文物部门、省直文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落实责任制;要与当地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加强联系,形成合力抓好文物安全大排查工作;要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验收、有总结,健全工作档案;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积极解决。同时,要求结合安全大排查工作,围绕年度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消防讲座,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和文物盗掘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整改力度,使文物安全工作取得新成效。 (魏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