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网络文明成为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体现,网络文化的繁荣对于发展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文化强国与网络强国具有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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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明成为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体现,网络文化的繁荣对于发展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文化强国与网络强国具有深远的意义。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明确指出:“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充分体现了党对时代发展和社会实践要求的深刻把握,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性和针对性。
深刻认识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的重要意义
加强网络文化建设深刻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进程,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关系到我国网信事业的发展,关系到社会主义文化的进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国家的长治久安。
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是实施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建议》强调“要坚定不移地建设网络强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网信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目前我国网民规模已达到9.4亿,信息网络为精准有效防控疫情,保障人民生产生活起到了关键作用,成为我国应对新挑战、建设新经济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网络强国,要有自己的技术,有过硬的技术;要有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繁荣发展的网络文化;要有良好的信息基础设施,形成实力雄厚的信息经济;要有高素质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人才队伍;要积极开展双边、多边的互联网国际交流合作。网络如同一把双刃剑,一张图、一段视频由全媒体几个小时就能形成爆发式传播,对舆论场造成很大影响力。这种影响力,用好了可以造福国家和人民,用不好就可能带来难以预见的危害。建设网络强国,必须发挥好网络文化建设的积极作用。
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然要求。文化兴则国兴,文化强则民族强。网络文化建设是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是社会文明程度高低的深刻体现。如今网络生活已成为现代人的生活方式,网络文化作为人们精神生活的重要载体,逐渐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集中反映着人们的精神面貌。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的共同精神家园,网络文化建设直接关系着文化建设的质量,直接反映着社会的文明程度,直接影响着人民精神生活的水平。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对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与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发挥着重要的影响,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核心力量。
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力保障。中国在世界舞台中的影响力日益上升,在拥有强大军事实力、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的同时,必须具备与之匹配的网络空间软实力。网络空间是一个巨大的信息场、交际场和博弈场,中兴芯片以及华为5G技术遭遇的外部阻碍等事件,既反映了信息技术的竞争趋势也反映了网络文化的复杂矛盾。互联网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阵地、主战场、最前沿,成为关系人心向背的关键变量。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网络空间的发展动向,提升网络空间软实力,推动形成繁荣成熟的网络文化,使之能够抵御外部势力的网络攻势。通过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建设,巩固网络意识形态前沿阵地,牢牢掌握网络舆论斗争的主导权和主动权。
准确把握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的时代要求
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关键在于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文明风尚、精神面貌、思想观念。
以符合人民利益为创作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人民群众是网络文化建设成果的享有者,也是网络文化建设的主体,要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治理网络生态,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一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网络文化建设要以人民群众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需要为创作着力点,积极调动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大力弘扬符合时代发展和社会需要的正能量文化。另一方面,在网络文化活动中,应本着力求真实可信的原则,维护网络文化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保持网络文化“肌体”的健康,使之免受不良“病菌”的侵袭,净化网络空间,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文化环境。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不断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精神指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应当向上向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网络文化必须坚持正确的文化建设导向,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网络文化建设的价值指引。《建议》明确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必须毫不动摇地把马克思主义贯穿于网络文化建设的全过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网络文化建设,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网络文化的传播环节中,增强人民群众对网络文化的认同感。要多渠道宣传、多举措培育、多维度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全方位、全领域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向上向善的网络氛围。
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思想给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凝结了中华文明的历史成果,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网络文化的重要养料。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网络文化的内涵滋养是建设新时代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文化的应有之义。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挖掘优良基因,对网络文化形成积极的引导;要赋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新的时代内涵,不断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网络形式来呈现,进一步实现优秀文化作品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创新,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实现两种文化的有机结合;要加强爱国主义文化对网络文化的熏陶和渲染,使网络文化成为弘扬爱国主义的重要阵地。凝聚共识,努力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到网络文化建设中,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
推动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的实践路径
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推动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从实践上必须着力提升网络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着力完善网络文化产业体系,着力加强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形成国家、社会、个人多主体参与,法律、技术多手段相结合的治理格局。
健全法律法规依法治网。互联网本身不是法外之地,坚持依法治网,全面推进网络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随着网络立法工作的不断完善,我国关于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发挥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同时,我国网民数量庞大、分布范围广的特点也给网络治理和网络文化建设带来了挑战。网络问题日趋复杂,这就要求我们在网络文化建设、管理和运用等方面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一方面,要进一步规范网络空间,为构建互联网主流舆论格局划定行为底线,促进网络社会的健康发展,切实提升网络的法治水平。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创新互联网法制教育、法治文化宣传方式,加强树立互联网法治建设典型,推动广大网民积极形成互联网法治思维。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意识。构建互联网主流舆论格局,关键是要落实好监管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互联网管理主体的使命感、责任感、共同促进互联网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要加强内容管理。作为重要的传播平台,互联网企业要以向上向善、积极健康的内容吸引网民,确保自身平台内容安全。二是要严格责任落实。监管主体要积极担当政治责任,在网络空间捍卫马克思主义的主导地位;恪守安全责任,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有效履行责任,把握网络文化的发展方向;贯彻落实阵地责任,加强网络空间文化阵地建设。三是要接受社会监督。要为社会监督提供平台和渠道;发挥工青妇等社会团体、高校以及网络社会组织的作用;通过开展线上讨论交流、线下走进社区等活动,调动网民的积极性。
提高网民的综合素质。在网络空间中,网民的社交活动就是网络社会中的“毛细血管”,网民是网络社会的最基本组成单位和行为主体。网民的素质和行为关乎网络运行环境的秩序,甚至会影响互联网本身的发展趋势。要发挥好宣传作用,引导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做到不低俗沉迷,不消极颓废,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网上谣言;提高网民的法律意识,独立思考、理性判断,谨守法律的边界和道德的底线;注重青少年网民的教育,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全面发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在成长中的培育作用,不断增强青少年的网络素养、文化修养和网络安全意识,使其成为新一代的中国好网民。
(作者单位:大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