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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大歌保护的贵州行动
2014年04月23日 16:35 来源:《贵州民族报》2014年4月17日 B1版 作者:杜再江 字号

内容摘要:“侗族大歌保护发展计划是落实中央的精神,让这些文化活起来。”2月17日,全省文化体制工作会议上,省委副书记李军谈及正在研究的《多彩贵州·侗族大歌传承保护行动计划》如是说。

关键词:侗族大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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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小黄千人侗族大歌 (从江县委宣传部供图)

在世纪之交的2000年,著名侗族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邓敏文教授发出了“救救大歌”的悲怆呐喊。

从那时候起,在过去的10多年间,这位如今已71岁的侗族老人,毕其晚年时光和精力,搜集整理侗族大歌,发表文章呼吁保护,带着侗族歌队四处演出,推动大歌进课堂,创办“侗人网”等。

同样是在过去的多年时间里,从官方到民间,不少贵州人像邓敏文一样,为保护侗族大歌奔走相告,竭尽所能,为了侗族大歌更好地传承和发展。

正是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在过去的10多年里,被喻为“天籁之音”、“掠过古梦边缘的旋律”的侗族大歌,历经8年坚持不懈的申遗之路,被列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是贵州省首个人类非物质文化代表作名录。

然而,受到存活土壤的改变、现代社会的发展、打工潮流的影响、多元文化的碰撞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人类这一宝贵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所幸的是,邓敏文们的呼吁和呐喊,在侗族大歌申遗成功5年之后,一项旨在推动侗族大歌传承、保护和发展的专项行动——“多彩贵州·侗族大歌传承保护行动计划”正式出炉。根据这项计划,今后五年,贵州省财政每年将投入约1000万元专项资金,开展侗族大歌保护传承工作,通过校园传承、社会传承等方式,让更多人传唱侗族大歌。

今后五年每年投入千万元专项保护

“侗族大歌保护发展计划是落实中央的精神,让这些文化活起来。”217日,全省文化体制工作会议上,省委副书记李军谈及正在研究的《多彩贵州·侗族大歌传承保护行动计划》如是说。

 “这不是一件小事,这不是我个人的爱好,这是一种责任所在。”李军坦言。

后申遗时期的侗族大歌,传承、保护和发展都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境。贵州作为侗族大歌的核心保护区,如何传承和保护?从民间到官方,从未停止过探索和努力的步伐。

2013年开始,为了《多彩贵州·侗族大歌传承保护行动计划》,省委副书记李军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听取省直有关部门、侗族大歌承载地区黎平、从江、榕江等县政府负责人,以及侗族大歌传承人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这个计划,未来5年,贵州将开展侗族大歌传承系列活动,建立完善的数据资源库和“侗族大歌生态博物馆”,实施“侗族大歌生态保护工程”,同时还将实施侗族大歌生产性保护与文化精品工程,拓展表现空间,发掘市场价值,借助高端平台开展重大赛事活动,扩大侗族大歌社会影响。

计划决定,从2014年开始到 2018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经费,设立“侗族大歌传承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侗族地区开展侗族大歌传承保护活动,对民间传统节日活动给予补助和奖励等。

“贵州省非遗保护这么大的动作,恐怕全国也是不多见。”李军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文化、民族文化涉及到建设精神家园,涉及到我们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就是要形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认识上的高度重视。

计划提出,到2018年,力争侗族聚居村寨基本实现村村有歌队,85%以上村民能唱10首以上传统民歌和新编民歌。

这次的侗族大歌传承保护行动计划,还特别注重资源的整合,除了省文化厅,省民宗委、省住建厅、省扶贫办等多个单位,都将参与进来。

“这个计划对于侗族大歌的传承和保护,就是一场及时雨,有助于让更多的侗家后生继承本民族优秀的民族文化,让侗族大歌发扬光大!”侗族大歌国家级传承人吴品仙说。

与时间赛跑抢救侗族大歌

作为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侗族大歌,将其传承好、保护好、发展好,不仅仅是贵州的幸事,也是中国文化对世界的重要贡献,更是彰显人类多元文化的迫切需要。

然而,侗族大歌和这个世界的许多少数民族文化一样,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困境,让今天的侗族大歌传承、保护和发展,都面临着极其严峻的现实。抢救侗族大歌,实际上已成为与时间赛跑的一项迫在眉睫的工程。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现代生活方式的改变,侗族大歌也同其他文化遗产一样面临逐步消失的危险。”行动计划在谈及出台的目的和意义时,深刻地指出。

在省文化厅厅长许明看来,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最大的一个困难,是目前少数民族地区整个文化生态正在急剧变化,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推进,它的整个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它的文化是生长在特定的土壤之上,整个文化生态破坏以后,它的文化以及表现形式就无枝可依了。

城市化、工业化是一个国家现代化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贵州也不例外。

来自黎平县永从镇三龙村的吴品仙告诉记者,虽然近年来国家对侗族大歌的传承、保护和发展都很重视,但是她认为,“传承的困难还是很大”,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受打工潮的影响,大多数青壮年都出去打工了。

“我觉得肩上担子很重,”吴品仙说,作为国家级传承人,国家一年给自己15000元的报酬,“传承”是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现在跟我学侗歌的人越来越少了!”

现如今的吴品仙,大多数时候只能在学校教孩子唱大歌。但是,“小学和初中出现断层,乡镇的初中大多不再传授侗族大歌,只有县城部分中学还聘有教师教学生唱侗族大歌。”

吴品仙的困惑不是孤案。

此前有报道称,黎平县外出务工人员,占到农业人口的18%。黎平县侗寨的歌队,也随着他们的出走,变得七零八落。

此前,侗族大歌核心聚居地的黎平、从江、榕江等县,都先后从各自的实际和需求出发,推出了抢救侗族大歌一系列尝试:黎平举办侗族大歌班,歌队组团走入大城市试水商演,建立侗族大歌实景展演基地;从江重点打造小黄侗文化园区,与外界联合打造侗族大歌剧《珠郎与娘美》……

这些探索和努力,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对传承、保护和发展侗族大歌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这些尝试更多地局限于特定的区域,未能在全省层面上形成合力。这样的努力,与侗族大歌濒临消失的严峻形势相比,可谓杯水车薪。

如今,随着“多彩贵州·侗族大歌传承保护行动计划”的出台,有望从根本上,改变目前侗族大歌的困难生境。

“贵州行动”期待构建“贵州模式”

“我要抓紧时间把歌传给孩子们,不然,我这一肚子的歌丢下太可惜了。”日前,榕江县栽麻乡宰荡村歌声悠扬,正在鼓楼里教孩子们唱侗族大歌的侗族妇女胡官美说,她这样教歌已经38年了,她要教到教不动为止。

宰荡村是远近闻名的侗族大歌之乡,胡官美是当地有名的歌师,几十年来,她教出了一代又一代好歌手,为当地的侗族大歌传承作出了突出贡献, 2007年被中国文联、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2013年被命名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侗族大歌代表性传承人。

坚守侗族大歌底层的胡官美们如此执着,恰好与当下对侗族大歌传承保护的“全省行动”遥相呼应。

事实上,早在2000年写《救救大歌》时,邓敏文就有过框架性设想:“精神文化的根本出路在于与物质文化相结合。”

在邓敏文看来,这一次贵州的行动计划,就是一次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的高度契合。

“从省的层面来说,省委省政府对这个工作很支持,06年成立了正县级的省非遗中心,这是在全国很少有的情况下就成立了。2010年文化部成立非遗司以后,我们很快也成立了非遗处。”在省文化厅非遗处处长张诗莲看来,贵州的省级专项资金相对于周边省来说也是最多的,省委省政府对这块工作非常的重视。

贵州大学教授张应华曾专门到新疆,就世界非物质文化遗十二木卡姆进行过深入的田野调查。如今,十二木卡姆已逐步建立起了系统的传承保护模式。在他看来,新疆对十二木卡姆的传承保护办法,贵州同样可以借鉴到侗族大歌中,贵州这次出台的侗族大歌传承保护行动计划,也是一种对民族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模式的探索和努力。

“期待这次自上而下的行动能构建起传承、保护和发展民族文化的‘贵州模式’。”张应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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