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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鸢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图)
2016年03月22日 19:52 来源:红网 作者:洪湾 字号

内容摘要:红网长沙3月22日(时刻新闻记者洪湾)3月16日,湖南省委宣传部在吉首召开大湘西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项目建设专题会议。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生产;传承;传承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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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红网长沙3月22日(时刻新闻记者 洪湾)3月16日,湖南省委宣传部在吉首召开大湘西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项目建设专题会议。这次会议总结交流了前一阶段大湘西地区“非遗”生产性保护项目建设情况和经验,部署了下一阶段的相关工作任务。湖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金鸢到会讲话。

  杨金鸢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加强“非遗”生产性保护的重要意义。他认为“非遗”生产性保护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是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县域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抓好“非遗”生产性保护,要着重把握好三个关系。一是传承保护与市场开发的关系。在遵循“非遗”保护规律的前提下,要坚持“动态保护”和“活性保护”的原则,要努力让“非遗”走进社区、走进生活、走进市场,所谓“见人见物见生活”。走入千家万户,走进现代人的日常生活才是最好、最有效的传承和保护。市场开发时,要注重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特质和文化技艺,不断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的个性魅力和文化价值。二是传承保护和创意创新的关系。“非遗”的生产性保护,既要坚持传统工艺流程的整体性、核心技术的真实性,还要适应现代人的审美情趣,有所创意创新,提高“非遗”的观赏性和艺术性,要注意赋予时代精神,融入现代元素,与高新技术结合,充分运用声、光、电来展示“非遗”的本质属性,让“非遗”产品更多地成为日用品、实用品。要不断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力、感染力和吸引力,坚持在生产中保护,在提高中保护,实现可持续的“非遗”传承。三是正确处理“生产性保护”中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于“非遗”的生产性保护,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传承保护不能完全靠政府买单,要把“非遗”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和市场优势,把经济价值转化为老百姓实实在在的收入。如我们的苗绣、土家织锦、民族演艺、工匠技艺等都是重要的文化产业资源,对这些项目进行适度、合理开发利用,不仅能够让当地的群众走上致富的道路,还可以提高传承人社会地位和传承水平。保护性生产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能擅自改变“非遗”的传统生产方式、传统工艺流程和核心技艺,搞“破坏性的建设”,变成“四不像”。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使其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均能充分实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奠定持久、深厚的社会基础和物质基础。

  最后,杨金鸢对下一步如何推进“非遗”保护提出了对策建议,主要是注重从完善整体规划、搞好典型示范、加强人才培养、搭建推广平台、建立财政投入机制等方面发力,努力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为中华文明的传承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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