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学界对社会资本的界定一直没有统一,一方面社会资本成为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万能药,另一方面一些学者对社会资本是否存在产生了质疑。本文在分析经典社会资本界定的基础上,提出社会资本新的和更一般的界定,即主体间默契性合约,并在新定义下分析了社会资本的运行机制,包括微观运行机理、从微观合约到宏观规则的运行机理、与正式制度的相互影响运行机理三个部分,并据此形成了一个新的理论解释框架。
关键词:社会资本;默契性合约;正式制度;运行机制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张峻豪,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方向为经济制度与贫困治理(湖北 武汉 430072);何家军,长江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技术经济及管理(湖北 武汉 430010)。
【内容提要】学界对社会资本的界定一直没有统一,一方面社会资本成为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万能药,另一方面一些学者对社会资本是否存在产生了质疑。本文在分析经典社会资本界定的基础上,提出社会资本新的和更一般的界定,即主体间默契性合约,并在新定义下分析了社会资本的运行机制,包括微观运行机理、从微观合约到宏观规则的运行机理、与正式制度的相互影响运行机理三个部分,并据此形成了一个新的理论解释框架。
【关 键 词】社会资本;默契性合约;正式制度;运行机制
中图分类号:F06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023(2013)06-0105-07
一、问题的提出
社会资本一般被认为在一国的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的发展中起作用。国内外的许多学者已经认识和承认了社会资本与正式制度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但从社会资本本身出发,如何构建一个从微观到宏观连贯性的解释框架,解释社会资本如何表现为一种非正式制度,并使用这个解释框架来解释社会资本与正式制度的作用机制的问题,很少有学者进行研究①。而这个问题的回答,对社会资本的基础性理论研究非常重要。要回答这个问题,社会资本本身就不能再被看成是一个黑箱,而是需要一个较为清晰的界定。本文试图在分析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对社会资本进行一个深入的界定,根据这一界定来构建一个社会资本运行的解释框架。这个框架将有助于我们了解社会资本的运行机制,以及与正式制度的互动机理。本文第二部分对以往社会资本的界定进行简要回顾;第三部分在对以往社会资本定义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本文的一般性界定,即将社会资本定义为主体间的默契性合约,并对这个定义略作分析;第四部分分析新定义下社会资本的运行机制。
二、社会资本的界定:一个研究回顾
就社会资本的不同界定,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来自于社会学、政治学和经济学领域。按照界定的层次来区分,可以将社会资本分为微观与宏观两类,后者将社会资本等同于规则与制度。本文从社会资本制度化、资源化和能力化三个视角,对前人的研究做一个简要回顾及评价。
1.社会资本制度化观点
这种观点最初来源于科尔曼和普特南,进而在经济学领域中,许多研究者将社会资本等同于规范、规则和制度。
美国社会学家科尔曼将社会资本定义为:“是个人拥有的表现为社会结构资源的财产,由构成社会结构的要素组成,主要存在于人际关系和社会结构之中,并为结构内部的个人行动提供便利”[1]。科尔曼对社会资本理论发展影响巨大,他从工具性和公共性两方面定义了社会资本。在这里,科尔曼指出社会资本具有生产性,处于人际关系结构之中,是相对独立的。在他看来,社会资本通过义务与期望、规范、信息网络、权威关系等形式表现出来,通过对社会资本的分析,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不同状态下,微观水平会不同,进而解释不同的微观水平会导致不同宏观水平。
普特南是一位政治社会学家,他从“公民精神”的角度对社会资本进行了定义。他认为,“社会资本指的是社会组织的特征,例如信任、规范和网络,它们能够通过推动协调和行动来提高社会效率。社会资本提高了投资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收益”[2]。在普特南的研究中,他考察了社区中社会资本存量与正式制度绩效之间的关系,社会资本被看做是非正式的协调机制,与信任、规范和网络等同起来。
此外,新制度经济学家们也纷纷将社会资本看做共享知识、理解、规范、规则和期望②。其他持同类观点的还有豪、莱维、伯艾克斯和珀斯讷、罗斯坦和库姆林、罗斯坦和斯道勒等,他们也是从制度的角度来解释社会资本的产生,即社会资本不可能独立存在于政治或政府之外的市民社会中,相反,政治制度和政府政策创造、传播和影响社会资本的数量和类型[3]。
2.社会资本资源化观点
从社会资源说方面看,布迪厄认为,“社会资本是一种通过体制化关系网络的占有而获取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的集中”[4]。可以看到,布迪厄从工具性角度定义了社会资本,他关注的是人和人之间互动所形成的资源集合,认为社会资本存在于关系网络之中,而不是社会网络本身,并能对在网络中的人们提供帮助[5]。此外,林南认为社会资本是嵌入在社会网络之中的,因此,社会资本可以被定义为“嵌入于一种社会结构中的可以在有目的的行动中摄取或动员的资源”[6]。在这里林南强调的是社会资本的本质是一种资源,它可以创造价值,可以使网络内的其他资源要素增值。
3.社会资本能力化观点
从能力说方面看,最具代表性的定义来自波茨,他是对社会资本研究比较有见地的一位学者,他认为社会资本是“个人通过他们的成员身份在网络中或者在更宽泛的社会结构中获取稀缺资源的能力。获取能力不是个人固有的,而是个人与他人关系中包含着的一种资产。社会资本是嵌入的结果”[7]。波茨将社会资本看做是一种个人在社会关系网中获取资源的能力。这个观点影响了以后的不少研究者,例如,边燕杰、丘海雄[8]和王珺、姚海琳、赵祥[9]的研究中,就将社会资本看做是一种获取稀缺资源的能力。
4.简要评价
从对以往社会资本界定的梳理中,发现学者出于研究的需要,在定义社会资本时往往将其本质与表现形式混在一起,这样社会资本成为了一个黑箱,也导致其界定上的多样性和多层次性后果。社会资本有其独特的本质,不能被完全等同于社会网络、资源、规范、信任、价值观、期望等概念。总之,社会资本在其定义上,还是应该区分其内在本质和外在形式、微观本体和宏观的表现,否则,社会资本的理论解释性框架就不可能是合理和完整的,就会导致在分析,社会资本作为非正式制度如何与正式制度相互影响,推动正式制度变迁,从而影响经济绩效的问题上,很难清晰地刻画社会资本的运行机制。鉴于此,笔者认为应该从微观本质方面重新定义社会资本,以便对其从微观到宏观的运行机理展开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