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 。
关键词:大病;报销;大病医保;大病保险;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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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城乡全覆盖 缓解因病致贫返贫
大病医保报销今年超50%

新华社发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意见》提出,2015年底前,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大病患者看病就医负担有效减轻;到2017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紧密衔接,共同发挥托底保障功能,有效防止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得到显著提升。
大病保险仍是“短板”
国务院医改办负责人指出,截至目前,31个省份均已开展试点相关工作,其中北京等16个省份全面推开,覆盖约7亿人口,大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提高了10—15个百分点,有效地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推动了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促进了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
与此同时,由于各地试点进展不平衡,部分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一些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时有发生,大病保险仍是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当中的一块“短板”。全面实施大病保险,主要目的是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大病致贫、返贫问题,使人民群众不因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