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慈善法的颁布和实施,将会重塑整个社会组织系统的发展格局,其所规范和影响的不只是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而且对所有社会组织的法治化、规范化发展都具有重要而积极的促进作用。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谋划了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的发展道路。社会组织有了更加坚实的法律地位和政治影响力,同时在组织登记、人才培养等具体层面也有了更多的便利和动力,这些都给其发展壮大带来了更多保障。“转变政府职能、政社分开”的大背景下,群团组织改革出台,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了更加公平的环境,为社会组织带来了更多的资源和发展空间,群团组织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官办社会组织去行政化,这三项改革措施,将带给社会组织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发展;基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理;中国社会组织;登记;群团组织改革;政策;增长率;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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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社会组织的发展进入了“深水区”。
近些年社会组织蓬勃发展、高速增长,但基本没有摆脱依赖政府、造血功能欠佳的处境;资源匮乏,过于倚重政府购买,筹资能力弱、提供社会服务水平低,这些都是社会组织面临的窘境。
目前,社会组织的发展有了重大的变化,我们称之为“整体性变革”。这样的变革,从三个方面体现出来。
一、社会组织自身迎来“内涵式发展”时期
单纯从增长的角度分析,社会组织的增长率近两年略有下滑。增速放缓说明社会组织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关键阶段,开始步入质量提升和规范发展时代。
基金会增长调结构
所谓规范发展的时代,从宏观来看,一个国家的社会组织,要从类型、结果、规模和发挥的作用等几个方面来评价。以类型为例,我国三类社会组织中,基金会的比例一致非常低,不到社会组织总量的1%。而近几年,基金会一直保持高速增长,增长率也在增加。
基金会的高速增长,改善了社会组织结构类型。这样的变化对完善社会组织内部生态起到了积极的调整作用。
内部生态系统初现
随着三类社会组织朝着逐步均衡的方向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在功能上开始互相补充、在能力和作用上互相支持、在文化上互相影响,逐步形成了一种“共生、协同、联动、抱团”的生态系统。
这个生态系统,是由各社会组织业务环节上的“生态链”和空间互动上的“生态圈”交错融合所形成的。
二、法律政策的完善:动力增加压力增大
慈善法的张力
毫不夸张地说,2016年是中国社会组织的“政策法规年”。这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慈善法的颁布和实施,将会重塑整个社会组织系统的发展格局,其所规范和影响的不只是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而且对所有社会组织的法治化、规范化发展都具有重要而积极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