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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科院8项课题获国家社科基金立项 再创历史新高
2015年07月08日 10:06 来源:天津社会科学院 作者:科研处 字号

内容摘要: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批准, 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立项结果近日公布,我院共有8项课题获准立项,申报立项率为21.62%,立项率名列全市各申报单位第一,再创历史新高。

关键词:国家社科基金;新闻中心;揭晓;要闻;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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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揭晓 我院8项课题获准立项,再创历史新高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批准,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立项结果近日公布,我院共有8项课题获准立项,申报立项率为21.62%,立项率名列全市各申报单位第一,再创历史新高。本年度天津市共获立项96项,全市申报立项率为17.8%,我院名列南开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师范大学之后,与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并列第4名。在地方社科院系统中,我院立项数名列第四,紧随上海社科院、四川省社科院和黑龙江省社科院之后。8项课题共获资助经费160万元,其中一般项目4项、青年项目4项。

  为保证我院科研专业人员申报国家社科规划课题论证质量和水平,提高中标率,本年度我院继续坚持每一项课题申报,首先由申报人按照相关论证要求提出课题论证并在本部门宣讲、研讨,部门内提出完善、修改意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科研处,然后由科研处组织学术委员会相关学科组专家进行评审,提出进一步完善、修改意见,再由申报人按照专家组的意见多次修改后,正式填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最后由科研处按国家社科规划办对填报表格及装订的要求,进行严格的审核后统一打印、装订、报送天津市社科规划办。

  按照“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规定,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要求为:自立项通知发布之日起,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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