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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落实新《消法》推出新举措 提升消费维权新水平
2014年03月14日 10:09 来源:人民日报 2014年03月14日 作者:钟晓 字号

内容摘要:3月 15日即将实施的新《消法》明确消费者协会为履行公益性职责的社会组织,赋予了八项法定职责,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对消协履行职责应当给予必要的经费等支持,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消费者组织的关注和支持。为切实落实法定职责,更好服务广大消费者,全国各级消协将更加奋发有为,不断深化改革,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全国各级消协组织将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消费维权的新情况、新问题,紧紧围绕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引导可持续消费、参与立法立标工作、及时有效化解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集体利益等方面,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

关键词:职责;深化改革;消费维权;合法权益;社会组织;消协组织;履行;维权工作;研究;经费

作者简介:

  3月15日即将实施的新《消法》明确消费者协会为履行公益性职责的社会组织,赋予了八项法定职责,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对消协履行职责应当给予必要的经费等支持,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消费者组织的关注和支持。为切实落实法定职责,更好服务广大消费者,全国各级消协将更加奋发有为,不断深化改革,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

  深化改革意识,着力完善消费维权新机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科学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提出建立现代市场体系,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加快社会事业改革,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等重要内容,为消协组织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武器和实践指南。

  新《消法》更为消协组织加强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了法定职责。全国各级消协组织将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消费维权的新情况、新问题,紧紧围绕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引导可持续消费、参与立法立标工作、及时有效化解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集体利益等方面,更新维权理念、创新维权方式、完善维权机制,建立健全消费维权问题发现机制、诉求反映机制、纠纷调解机制、应急处置机制,更加有为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推动社会共治,着力打造维权网络新体系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落实新《消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级消协组织高度重视新《消法》的普及宣传,积极营造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努力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一要抓好消协系统内的培训工作,将新《消法》规定普及到基层,使奋战在一线的人员都能掌握法律精髓;二要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其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的自觉性;三要加大对消费者的宣传力度,使其知晓权利,更好维权;四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平台作用,与政府部门、行业组织、新闻媒体、专家律师等各方面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研究完善制度,着力提升维权服务新水平

  一是积极参与地方消费维权立法修订工作,细化规定、加强保护;二是深入研究《消法》赋予消协的新职责,推动出台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研究制定消协公益诉讼导则、消费教育工作指导意见,保障职责履行;三是修改、完善消协受理投诉、法律支持、投诉披露等制度,规范有关维权工作;四是研究新《消法》实施中的热点问题,探索解决途径,不断提高服务消费者的水平。

  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塑造消协组织新形象

  各级消协组织依据新《消法》的有关规定,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

  一方面各级消协组织将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明确机构定位,统一登记管理,落实人员经费,保证职责履行;另一方面严格规范消协组织自身行为,畅通消费者意见和建议表达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消协工作的监督,努力建设组织机构完整、体制机制科学、人员结构合理、工作程序规范、上下联动有效和广大消费者充分信赖、党和政府完全放心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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