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一、2017年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文学作品出版扶持专项,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截止。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作品出版扶持项目论证委员会对申报作品进行综合评估论证。
关键词:作品;中国少数民族;扶持;出版;发展
作者简介:
一、2017年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文学作品出版扶持专项,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截止。
二、中国作家协会团体会员、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民族文学杂志社及民族出版社为推荐单位。
三、申报范围
1、尚未公开出版、使用汉语文或少数民族语文创作的优秀原创作品。
2、体裁、门类包括:长篇小说、报告文学、中短篇小说集、散文集、诗歌集(包括长诗)、儿童文学集、影视戏剧文学集、理论评论集。
3、作品内容健康,符合民族宗教政策。
4、作品不存在版权、著作权纠纷。
5、作者须为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文学理论评论集,汉族作者亦可申报。
6、每部申报作品一般不超过25万字。
四、申报办法
1、申报者须向推荐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中直、国直系统申报者可直接向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工程办公室申报。申报表格可向推荐单位索取,也可从中国作家网( http://www.chinawriter.com.cn)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