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传播学 >> 传媒快讯
广告法修订草案审议 建议将小广告纳入管理范围
2015年04月23日 10:02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记者张媛 字号

内容摘要:本报讯记者张媛21日在审议广告法修订草案时,有常委会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不约而同地谈到了小广告问题。

关键词:小广告;广告法;管理范围;草案;审议

作者简介:

  本报讯 21日在审议广告法修订草案时,有常委会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不约而同地谈到了小广告问题。

  许振超委员说,现在小广告形式多种多样,散发、张贴、投寄各种方式都有,危害不小。特别是张贴的小广告,老百姓称之为“牛皮癣”,很难清除。而且小广告并不代表就是小问题,它背后有很大利益存在。有一些违法小广告内容相当恶劣。建议将其纳入广告法调整范围。

  王国生委员也说,治病、办证、窃听等内容的黑色小广告经常一夜之间就贴得到处都是,其中大部分会对未成年人起到教唆作用。这既是社会治安问题,也是公共卫生问题,但其出发点是推销商品的行为,更属于非法广告问题。它不在媒体上发布,也没到工商部门报批,危害很大。建议在广告法中增加对黑色违法小广告的惩处内容,对这种现象进行遏制。

  全国人大代表侯华梅也建议将城市张贴小广告行为纳入广告法管理范畴,对涉及部门进行严格、明确的责任分工,形成管理合力。在加强立法授权和弥补法律真空的基础上,真正发挥执法部门作用,对小广告进行联合整治。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王村村)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