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邀请市民各界代表走进社会治理信息中心,了解社会综合治理信息平台。
关键词:治理;公众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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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习总书记的讲话特别强调了要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充分重视调动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积极性。
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客观要求
社会治理主要有三种典型形式:一是集权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权治,其突出强化统治者个人的社会治理意愿;二是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法治,社会治理由个人权利上升到法定权利;三是服务型公共管理中德治与法治的统一,这体现了现代社会治理结构的基本特征。
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治理强化行政权力的控制,这源于计划经济的属性要求行政权力的集中性和控制力;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主体的自主化,不仅要求政府治理由“控制”转向“服务”,而且要求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治理方式的多样化,要求建立由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参与的新型社会治理结构。在社会治理中,虽然政府的行政权力因素仍发挥着引导、监督和服务的作用,但建立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新型互动关系,是社会治理创新亟待解决的问题。按照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政府不仅要制定政策和法规,还要引导或调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形成有效合力。
从政府角度讲,就是要通过变革社会结构,调整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回应社会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秩序和稳定,维护和健全社会内部与外部环境,促进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自然协调发展。在这一系列社会治理活动中,贯穿其中最根本的价值指向是政府要服务于民生,这是政府履行社会治理的基本职能。需要明确的是,政府适度放权,并不意味放弃职责,而是完善和优化职能。
从公众角度讲,参与社会治理是唤醒广大公众公共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过程。计划经济体制和单一结构的政府治理模式,使广大公众缺乏建立新型社会治理模式所应有的主体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相当一部分公众养成了服从政府、依赖政府的社会心态,只希望政府作为,自身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热情不高,更缺乏主动参与的行动。同时,由于缺乏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经历,导致广大公众缺乏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因此,唤起广大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公共责任意识,提高其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