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古代近东视域下的《银板条约》
2016年10月28日 06:32 来源:文汇报 作者:徐昊 字号

内容摘要:《银板条约》签订于公元前1258年,亦称《赫梯国王哈图西里三世与埃及国王拉美西斯二世的同盟条约》。这是古代近东强国赫梯(位于今土耳其境内)和埃及旨在缓和两国之间敌对状态而签订的和平友好同盟条约,堪称世界上最早的国际和约。为了体现两国对条约的尊重,该条约被刻写在两块银板之上,“银板条约”由此得名。据《银板条约》记载,银板由缔约国双方各执一块,“一份带有拉美西斯二世印章的条约存放于赫梯的太阳女神之前,另一份带有哈图西里三世印章的条约被送到埃及,置于赫利奥波利斯的拉神之前”。为了保证条约的严肃性与神圣性,条约之中庄严宣告,该条约是在赫梯与埃及诸神见证下签订的,规定“如果有人不能遵守,百千赫梯神灵和百千埃及神灵就会拆毁他的房子,毁灭他的土地和仆人。

关键词:埃及;赫梯;银板条约;国王;哈图西里;签订;格局;近东地区;刻写;法老拉美西斯

作者简介:

  《银板条约》签订于公元前1258年,亦称《赫梯国王哈图西里三世与埃及国王拉美西斯二世的同盟条约》。这是古代近东强国赫梯 (位于今土耳其境内) 和埃及旨在缓和两国之间敌对状态而签订的和平友好同盟条约,堪称世界上最早的国际和约。为了体现两国对条约的尊重,该条约被刻写在两块银板之上,“银板条约”由此得名。《银板条约》的缔结无疑对当时古代近东格局具有重要影响,很多学者将其看作近代国际和约之雏形。

  公元前14世纪中叶,古代近东处于外交活跃期。出土自埃及阿马尔那的350多份外交文书显示,为了应对复杂多变的地区形势,亚述、赫梯、埃及、巴比伦和米坦尼等古代强国在这一时期开始建立较为简单的协调机制,他们以互致外交信件、签订条约、联姻、纳贡等方式,构建起了一个地区性的国际体系———“阿玛尔那”体系。

  在“阿玛尔那”体系内部,新兴强国赫梯的作用不容忽视。赫梯人为古代印欧民族一支,于公元前2300年左右迁入今土耳其境内的安纳托利亚地区。赫梯的扩张发轫于公元前1700年至公元前1400年左右的古王国时代,国王哈图西里一世统治时期,赫梯开始频繁发动对外战争,还曾于公元前1595年劫掠强邻巴比伦王国。

  公元前1400年之后,赫梯进入新王国时代,国力日盛。公元前1340年,赫梯侵入西亚的米坦尼王国,乘势将势力逐步扩张至埃及实际控制范围———黎凡特地区 (今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地区)。至此,埃及与赫梯矛盾激化,地区形势日趋紧张。公元前1274年,埃及与赫梯军队在黎凡特地区爆发大规模冲突,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与赫梯国王穆瓦塔里二世在卡叠什城附近会战,两方各有攻守,战成平局,史称“卡叠什战役”。两国由此剑拔弩张,长期处于敌对状态,原有国际格局遭到破坏,地区协调机制受到重创,之前构建的“阿玛尔纳”体系彻底解体。

  卡叠什战役之后,近东地区处于旧格局崩溃而新格局未形成的过渡期。期间,恰逢赫梯国内政局不稳,国王穆瓦塔里二世于公元前1272年驾崩,其子乌瑞泰舒普在位仅5年就被废黜。篡权登基的赫梯国王哈图西里三世除了需要安抚国内民众之外,还需着手应对亚述帝国不断挑起的边患。另外,被废的前任国王乌瑞泰舒普流亡埃及,接受法老庇护,这让哈图西里三世时刻感到如芒在背。他意识到,如不尽快与埃及改善关系,必将腹背受敌,深陷危机。为了缓解两国敌对情绪,哈图西里三世主动派出使者赴埃及和谈。同时,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也倾向于打破两国间长期以来不战不和的僵持局面,希望通过建立新的协商机制来谋求埃及的地区权益。

  公元前1258年,埃及与赫梯经过谈判达成最终协议,签订《银板条约》。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两国正式停止了长期敌对状态,开始建立和平友好的邦交关系。据《银板条约》记载,银板由缔约国双方各执一块,“一份带有拉美西斯二世印章的条约存放于赫梯的太阳女神之前,另一份带有哈图西里三世印章的条约被送到埃及,置于赫利奥波利斯的拉神之前”。

  《银板条约》主要由三部分内容构成:其一,条约签订的目的。关于这点,条约如此表述,“银板上所刻写的是和平与友谊的条约,这份条约能为赫梯与埃及带来永远的和平与友谊”。其二,双方所需承担和履行的对等性权利与义务。包括双方建立互为攻守的军事同盟关系,相互引渡逃犯与切实保证双方逃犯的人身安全等条款。同时,双方宣称:“从今往后,我们应携手并肩,我们应遵守条约中的条款。”其三,众神见证立约。为了保证条约的严肃性与神圣性,条约之中庄严宣告,该条约是在赫梯与埃及诸神见证下签订的,规定“如果有人不能遵守,百千赫梯神灵和百千埃及神灵就会拆毁他的房子,毁灭他的土地和仆人。”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李中平)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