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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城市看海”问题 2030年八成建成区需达标
2015年10月20日 08:07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吹响了全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号角。

关键词:海绵;城市建设;时间表;老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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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绵城市”建设有了时间表

 

福州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福州海峡奥体中心飞凤湖俯瞰。 新华社发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吹响了全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号角。

  “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指导意见勾画的未来生态型城市图景背后,是一盘需多个政府部门、市场和民众综合发力的大棋。

  2030年八成建成区需达标

  当前为何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住建部城建司负责人表示,这一部署正是为了解决当前饱受诟病的“城市看海”等问题。

  这位负责人指出,我国城镇化建设中出现了开发强度高、硬质铺装多等问题,特别是屋面、道路、地面等设施建设导致下垫面过度硬化,改变了城市原有自然生态本底和水文特征,70%以上的降雨形成径流,城市“大雨必涝、雨后即旱”,带来水生态恶化、水资源紧缺、水环境污染、水安全缺乏保障等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根据部署,目前各地正积极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全国已有130多个城市制订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江苏、安徽、辽宁等省还发文在全省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此次国办印发指导意见为全国海绵城市建设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具体时间表,提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目标要求。

  老城区避免“全面翻挖”

  海绵城市的建设理念是对传统城市建设发展方式的革新,也带来了城市新区和老城区如何协调推进的挑战。

  对此,住建部城乡规划中心副主任邢海峰表示,海绵城市建设一定要因地制宜,不同地区的城市以及城市中不同的地段如城市新区和老城区,其地质、土壤、水文等自然条件和建设现状、拆迁难易、造价高低等社会经济条件有很大差异,在确定海绵城市建设方案和措施时,需要从实际出发,分类对待,采取不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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