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国家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旧法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两孩”政策的部署,本次修法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而是作出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保持各地再生育连续性和稳定性对于生“三孩”等再生育,新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关键词:全面二孩;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全国人大常委会;奖励;计划生育;元旦;扶助;人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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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元旦起正式实施
晚婚晚育假取消,计划内生育均享受延长产假待遇;修法未涉及社会抚养费
人口与计生法
新京报讯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以157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于明年元旦起正式实施,其中写明“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这意味着,“全面二孩”政策明年元旦起正式实施,明年元旦后出生的二孩均合法。届时,施行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宣告终结,退出历史舞台。
昨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卫计委指导司副司长周美林表示,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后,卫计委将采取一系列配套政策,包括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生人口监测的办法,把握全国出生人口动态;规范一票否决制等,“针对现在一些群众反映的生不起、生不出等问题,我们也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这个问题的研究,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家庭发展政策体系”。
对比此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法实施后将有四大鲜明变化。除了上述“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代替了“原来的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新法实施后,晚婚晚育假取消;自愿只生一孩的家庭也不会再享受到独生子女奖励;只要是计划内生育,生一孩还是两孩,都能享受到延长产假待遇。
此外,本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禁止代孕”条款曾写入草案中,但最终被删除。新法对于代孕问题未作任何规定。
备受关注的社会抚养费,本次修法未涉及。这表明,明年元旦起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后,非法生育三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