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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环保部门将开展农村生态环保专项检查
2016年04月15日 11:08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康传义 李静 字号

内容摘要:陕西日报讯(记者康传义通讯员李静)4月 14日,记者从陕西省环保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切实解决我省农村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我省将组织全省环保系统开展农村及生态环保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43个农村连片整治县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和畜禽养殖企业(户)污染治理情况。据了解,本次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市县各地自查自纠的方式为主,县级环保部门负责检查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县饮用水源地。市级环保部门负责检查辖区内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市级饮用水源地。

关键词:检查;农村;督查;畜禽;饮用水;生态环保;污染治理;养殖;源地;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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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排部署专项检查农村生态环保

 

  陕西日报讯(记者 康传义 通讯员 李静)4月14日,记者从陕西省环保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切实解决我省农村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我省将组织全省环保系统开展农村及生态环保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43个农村连片整治县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和畜禽养殖企业(户)污染治理情况。

  据了解,本次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市县各地自查自纠的方式为主,县级环保部门负责检查非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县饮用水源地。市级环保部门负责检查辖区内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市级饮用水源地。5月1日起,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将会同省环保厅有关处室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检查情况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不到位、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以及查而不纠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突出环境问题将挂牌督办。专项检查结果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向全省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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