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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人
2016年04月28日 11:28 来源:新华网 作者:申铖 韩洁 字号

内容摘要:5月 1日起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新华社北京4月 28日电(记者申铖、韩洁)记者28日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自2016年 5月 1日起,将现行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此次涉及免征的收费项目包括:国内植物检疫费、新兽药审批费等11项农业部门收费项目。有关收费的清欠收入,应当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关键词:财政部门;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收费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韩洁;计量标准;植物检疫;清欠;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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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起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记者申铖、韩洁)记者28日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自2016年5月1日起,将现行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

  根据两部门发布的《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此次涉及免征的收费项目包括:国内植物检疫费、新兽药审批费等11项农业部门收费项目;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计量授权考核费等6项质监部门收费项目以及林业部门的林权勘测费。

  两部门表示,扩大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后,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积极支持相关事业发展。

  两部门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到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缴销手续。有关收费的清欠收入,应当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渠道,全额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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