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国家税务总局:全面规范税务稽查案源管理
2016年06月02日 06:4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钟超 字号

内容摘要:光明日报北京6月 1日电(记者钟超)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关于建立健全稽查案源管理制度的要求,有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税务总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税务稽查案源是税收违法案件的来源,是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整顿规范税收秩序的重要载体。按照信息来源将案源划分为推送、督办、交办等九类,并根据案源类型、纳税人状态、线索清晰程度、税收风险等级等因素进行分类处理。对案源处理结果,应按照风险管理要求,进行跟踪反馈和统计分析,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

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案源管理;案源信息;稽查案源;案源处理;税收;分类;违法犯罪行为;风险管理;管理办法

作者简介:

  国家税务总局:全面规范税务稽查案源管理

 

  光明日报北京6月1日电(记者钟超)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关于建立健全稽查案源管理制度的要求,有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

  税务总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税务稽查案源是税收违法案件的来源,是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整顿规范税收秩序的重要载体。

   《办法》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了规定:一是明确了案源信息内容。梳理了十大类案源信息具体内容,明确了案源信息收集工作的主要分工,并要求对案源信息分户建档和分类组建案源信息库。二是规范了案源分类处理。按照信息来源将案源划分为推送、督办、交办等九类,并根据案源类型、纳税人状态、线索清晰程度、税收风险等级等因素进行分类处理。三是建立了案源分配机制。规定了案源立案审批的层级和程序,要求建立案源管理集体审议会议制度。四是强化了案源处理结果应用。对案源处理结果,应按照风险管理要求,进行跟踪反馈和统计分析,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于翠杰)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