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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5日起4440个公共充电桩明起执行峰谷电价
2016年06月14日 08:01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董禹含 字号

内容摘要:据悉,这次调整涉及北京电力建设运营的4440个公共充电桩,但私人、单位的自有充电桩不受影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后,充电价格将调整为峰时、平时、谷时三类,但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不变,仍为0.8元/度。总体来看,使用公共充电桩的充电费有所上升,车主应尽量避峰充电。此次市电力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调价范围包括了公共充电站点,出租车, 2吨、3吨、8吨环卫车专用场站和公交快充站。私人自用充电桩不在本次调价范围,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为0.4733元/度。根据《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到2020年,北京充电设施服务网络将有效保障6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关键词:充电设施;私人;峰谷;电动汽车充电;社会资本运营;充电服务费;充电价格;公用充电;价格执行;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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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40个公共充电桩明起执行峰谷电价

  私人自用及社会资本运营的充电桩不受影响

 

  明日起,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所属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充电价格调整为峰时(1.0044元/度)、平时(0.6950元/度)、谷时(0.3946元/度)三类。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不变,仍为0.8元/度。据悉,这次调整涉及北京电力建设运营的4440个公共充电桩,但私人、单位的自有充电桩不受影响。

  分三个时段差别收费

  本次调价前,市电力公司所属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按照电价与服务费打包1.2元/度执行。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后,充电价格将调整为峰时、平时、谷时三类,但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不变,仍为0.8元/度。总体来看,使用公共充电桩的充电费有所上升,车主应尽量避峰充电。

  峰时价格执行时段为每日的10点至15点和18点至21点;平时价格执行时段为每日的7点至10点、15点至18点和21点至23点;谷时价格执行时段为当日的23点至次日的7点。

  此次市电力公司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调价范围包括了公共充电站点,出租车,2吨、3吨、8吨环卫车专用场站和公交快充站。每个充电站点已经张贴了新的充电费用收取标识。

  为何现在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对此,市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较早,当时不具备分时计量的能力,如今改造完毕才具备执行分时电价的能力。此前是按照谷段电价加服务费统一的1.2元/度优惠电价执行,从15日起开始按照国家要求执行。

  私人充电桩电费不变

  对很多车主来说,公共充电站只是日间出行的补充。私人自用充电桩不在本次调价范围,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为0.4733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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