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 社会新闻
北京工商局与11家电商签署协议 消费维权先行赔付
2016年08月23日 15:32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于明山 潘子璇 字号

内容摘要:今天上午,北京市工商局与包括京东、天猫、亚马逊、苏宁、国美在内的11家知名网络交易平台签署《加强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框架协议》,并成立网络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

关键词:工商局;消费维权;工商;家电商;赔付

作者简介:

  【新民晚报·新民网】今天上午,北京市工商局与包括京东、天猫、亚马逊、苏宁、国美在内的11家知名网络交易平台签署《加强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框架协议》,并成立网络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局将首次尝试行政部门和网络交易平台的主体信息、质量监管、消费维权数据交换;首次明确工商部门定期对企业的投诉情况提供个性化的分析;首次实现由多家网络交易平台集体承诺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据悉这是第一次尝试行政部门和网络交易平台的主体信息、质量监管、消费维权数据交换;第一次明确工商部门定期对企业的投诉情况提供个性化的分析;第一次实现由多家网络交易平台集体承诺落实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

  何为数据交换?北京市工商局举例说,在北京一家电商企业注册的企业有多少是有实体店的,以前这些信息工商部门并不掌握,现在平台可以开放给工商管理部门;另外,电商平台在对商品质量监管中发现的高风险商品,也可以提供给工商部门,丰富了风险商品监测的来源。

  工商部门也将主动服务,会将企业信用网的一些主体信息向电商平台开放,电商平台在于企业签约时,可以和政府的数据接口直接对接,不需要自己去识别企业的真假,可以帮助电商加强对开店企业的审核。(新民晚报驻京记者于明山 潘子璇)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胡博婧)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