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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师多点执业新管理办法10月1日起实施 医师一点注册全省有效 今后更多“兼职医生”出诊
2016年09月28日 11:21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何雪华 字号

内容摘要:以后广东人就医看病,可能碰到的是全职医生,还可能是兼职医生。文/广州日报记者何雪华通讯员粤卫信医生有了“全职”“兼职”之分《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应当支持医师多点执业,要建立全职和兼职聘用制度,完善医师岗位管理。在医疗机构设置“全职”和“兼职”岗位,与医师签订全职聘用合同和部分工作时间聘用合同,在开放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来本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的同时,也允许本医疗机构的医师去其他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管理办法》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和县级公立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鼓励符合条件的兼职医师在基层开办医师诊所。

关键词:医师;管理办法;医疗;基层;崇雨田;兼职医生;工作量;中山三院;诊所;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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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广东人就医看病,可能碰到的是全职医生,还可能是兼职医生。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办法》(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省医改办主任黄飞9月27日作政策解读时表示,《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建立医师全省区域注册制度。具备多点执业资格条件的医师,其执业注册全省有效。这也是办法最关键的一点。

  此外,目前护士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中,拟有效满足医养结合、家居或社区护理的需求。

  文/广州日报记者何雪华 通讯员粤卫信

  医生有了“全职”“兼职”之分

  《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应当支持医师多点执业,要建立全职和兼职聘用制度,完善医师岗位管理。在医疗机构设置“全职”和“兼职”岗位,与医师签订全职聘用合同和部分工作时间聘用合同,在开放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来本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的同时,也允许本医疗机构的医师去其他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管理办法》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和县级公立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多点执业,鼓励符合条件的兼职医师在基层开办医师诊所。

  黄飞分析,编制制度今年12月底随着全省综合医改实施,拟改革为编制备案制,意味着“兼职医生”可能越来越多,只要与医院约定了每月、每周的工作量即可。

  港澳台医师也可

  在广东多点执业

  《管理办法》允许在内地/大陆短期行医的香港、澳门、台湾医师在广东省多点执业,是经原卫生部批准,在广东省先行先试的一项政策。

  其实,早在2010年1月1日起,广东就成为全国最早试水开展医师多点执业的省份,2012年还根据一期试点经验,修订全省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办法。不过,6年多来,全省办理医师多点执业手续的人员共12275人次,年均约2000人次左右,数量实在不多。

  事实上,“多点执业遇冷”只是表象,实质上却是“周末会诊”“医师走穴”火爆。因为前期医师多点执业都必须办理变更执业注册的手续,耗时耗力,程序繁杂,所以医生们干脆不办手续,宁愿“会诊”悄悄做。黄飞直言,实际上“多点执业”的医师数远远大于办手续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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