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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苏皖浙高级法院签订协作协议 跨域立案、执行提速
2017年05月19日 15:54 来源:新华社 作者:陈晓波 字号

内容摘要:上海、江苏、安徽、浙江三省一市高级人民法院18日就加强跨域司法服务签订协议,力争通过加强机制建设,推动跨域立案、执行等提速,形成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的诉讼服务新格局。

关键词:执行;立案;协议;高级法院;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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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杭州5月19日电(记者陈晓波)上海、江苏、安徽、浙江三省一市高级人民法院18日就加强跨域司法服务签订协议,力争通过加强机制建设,推动跨域立案、执行等提速,形成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的诉讼服务新格局。

  这份名为《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加强跨域司法服务协作的协议》指出,沪苏皖浙已推行跨域立案制度的法院之间相互开展跨域立案协作,为当事人提供跨域、就近、便捷的立案服务,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协作范围。据介绍,跨域立案适用于异地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申请执行案件。

  协议指出,沪苏皖浙高院共同开发委托办理诉讼事项协作平台,相互委托办理立案、调查取证、财产保全等有关诉讼事项,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便民、利民、为民水平。

  此外,沪苏皖浙高院将依托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和区域法院审判执行管理系统,率先建立长三角地区法院横向一体化执行协作机制,在关联案件检索、执行争议协调、跨域执行协助、执行数据交换与文件共享等多方面高效协作,共同破解执行难题。

  根据协议,沪苏皖浙高院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具体实施规则,研究解决跨域司法服务协作中遇到的问题,商议拓展合作机制等重大事项,同时定期开展跨域司法服务协作效果评估,逐步完善扩大协作的内容和范围。

  协议自18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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