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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注销13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2017年12月07日 10:21 来源:新华网 作者:于也童 字号

内容摘要:,在11月份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进行的核查中,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无故不参加动态核查工作,沈阳市建委决定注销包括沈阳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沈阳万科金域蓝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在内的共计13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沈阳市;开发商;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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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沈阳12月7日电(于也童)记者近日从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在11月份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进行的核查中,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无故不参加动态核查工作,沈阳市建委决定注销包括沈阳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沈阳万科金域蓝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在内的共计13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记者了解到,根据《沈阳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资质进行的动态核查,主要核查企业的市场行为、项目业绩等方面,特别是要对企业资质条件、开发经营状况、信用状况、违规情况、信访投诉等方面进行核查,以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事中事后监管。核查主要采取企业自查、企业申报、市级核查等形式,逾期未参加核查的企业,视为动态核查不合格。

  “开发商资质被注销了,我新买的房子房产证还没下来,到底能不能影响到我?”沈阳市民陈欢发现自己购买的楼盘开发商资质被注销很是焦虑。

  对此,沈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说,开发商只是被注销资质,只要没有在工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开发商依旧存在。被注销资质的企业只是不能在没有资质证书的情况下从事新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但仍需承担已开发建设项目的产权转移登记、房产证办理等方面的问题。

  另外,即便开发商在工商部门注销了企业,通常项目投资方或股东也会成为被注销后的法律责任承受方,投资方或股东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他们拒不办理,业主还可以向房管、工商管理、消协等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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